破產後果是當事人不能從事特定職業,例如律師、保險、地產和證券商或有限公司董事。 任何人於在破產案中證明一項債權時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或在根據破產條例規定的誓章內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即屬犯罪,可判處罰款和監禁。 破產是一種法律程序,可用於抵銷大部分債務。但當債務人決定破產,它會以各種方式影響債務人的生活。 按破產程序及規例上,當事人須耍將其資產及入息攤分還給債權人。當頒破產令後,當事人須把擁有的資產(包括物業,汽車等�?給予受託人,並將收入情況連同提交給受託人。受託人計算及分析當事人的合理日常開支和需要後,會將資產及薪金的攤分償還給各債權人。而薪金入息則會被扣除日常合理支出後,把剩餘下來之金額還給各債權人。 沒有呈交周年收入說明�?任何破產人在未獲解除破產時,必須每年向受託人呈交一份說明書,說明他在上一年度的入息與在該段期間取得任何財產的詳細資料,若不遵守本條規定,即屬犯罪,可判處監禁。 不用。因為一對夫婦合法結婚並不意味著他們都必須同時申請破產。如果債務只在其中一個配偶的名下,就只而需要負債的一方申請破產。 破產不可去旅行?嚴格來講,破產人士仍然有外遊自由,不過所有開支都不可以由破產人的資產同收入支付,即是去旅行都一定要有人請才可以去。此外,破產人士每次出境都要預先通知署方或受託人,並且清楚交代行程目的。否則或被視為不合作,從而被延長破產期「加監」。 如當事人是任職於私人公司,破產好處是基本上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是不會主動聯繫或通知其僱主,除非需要特殊調查。但是,如果當事人從事金融業(